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能够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是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要求。为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各地环境监测部门需要提高监测能力,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
近日,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就“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626.8万元。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20220822]-2358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预算金额:62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一标段2520000元、二标段1970000元、三标段1778000元。
一标段:多通道颗粒物采样器2台、声级计16台、大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1台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气相色谱仪1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台、顶空自动进样器1台、带加热吹扫捕集装置1台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控温振荡器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实验室用溶解氧仪1台、COD智能回流消解仪2台、冰柜2台、自动液液萃取仪1台、一体化蒸馏仪1台、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联用仪1台、可溶性总固体快速萃取仪1台、纯水仪1台、全自动石墨消解仪1台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参加1个或3个标段投标,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评标按第一标段至三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根据各投标人可投标3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的原则,在以前标段评审结束已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将不被确定为其他标段的中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9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9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2日10时00分。
2.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四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每标段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